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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香港警方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的主要做法
(一)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安全理念。一是确保警察自身安全。香港警方认为,作为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执法者,警察在办案和巡逻执法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形,应当正确判断形势,采取应对措施,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止犯罪活动,有效保护受害人,如果因鲁莽行动使自己受到伤害而无法制止犯罪,并导致受害人最终得不到救助,将被视为未尽职责。为强化这一理念,香港警方进行了大量的针对性模拟训练,要求警员必须牢记“ +1 理念” ( 即在运用战术时,要时刻意识到可能还有至少一个以上未被发现的犯罪分子 ) ,灵活运用“安全三宝” ( 即距离、掩体、武力戒备 ) ,并训练警员正确评估危险程度,选择最佳位置、接近点,使用相应武力等级,有效采取召唤增援等措施。二是依法保证当事人安全。香港警方规定,警察执勤时应避免过度使用武力,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并对武力使用等级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明确划分,要求警察在面临不同危险情形时,必须视情分级采取言语警告、肢体警告、使用辣椒水、警棍和枪械等措施。教学培训中,教官把真实案例制作成模拟情景,设计出不同的发展情况,让学员置身案情中去模拟处置,训练学员在不同情况下使用不同等级武力的能力。三是建立安全保障制度。香港警方规定,警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,未达训练要求者不得上岗,同时,警方有责任为警员提供必需培训和装备,如果警员未经专门培训而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伤害,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为此,香港警方各部门都十分重视做好警员的相关培训工作,以切实提高警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,有效减少、防范伤亡事件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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